
公告日期:2024-08-14
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释 义
在本确认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 指 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合众伟奇
合众有限、有限公司 指 北京合众伟奇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系由北京合众伟奇科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上海京豫 指 上海京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乾岱 指 上海乾岱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华臻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南高创 指 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苏虞海创 指 常熟苏虞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创正禾 指 河南高创正禾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珠海中投 指 珠海中投兴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华翰裕源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翰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民投乐泰 指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申万创新投 指 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天健 指 郑州天健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说明如下: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13 年 4 月,有限公司设立
公司整体变更成股份公司前为合众有限。合众有限系由曹伏雷、付勇、崔磊、侯家林实际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曹伏雷由其母亲李萍代为认缴出资额 66.00 万元,付勇由其母亲翟惠章代为认缴出资额 64.00 万元,崔磊由其母亲杨淑爱代为认缴出资额 50.00 万元,侯家林由其岳母杨丽娟代缴 20.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1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出具“(京海)名称预核
(内)字[2013]第 0042325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北京合众伟奇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 4 月 18 日,北京东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东财验字[2013]第 361 号),验证截至 2013 年 4 月 18 日,翟惠章、李萍、杨丽
娟、杨淑爱已为设立合众有限投资 20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合众有限已收到实缴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26 日,出资人翟惠章、李萍、杨丽娟、杨淑爱签署合众有限章
程。
2013 年 4 月 28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准合众有限设立登记,核发注
册号为 11010801583728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合众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
1 李萍 66.00 66.00 货币 33.00
2 翟惠章 64.00 64.00 货币 32.00
3 杨淑爱 50.00 50.00 货币 25.00
4 杨丽娟 20.00 20.00 货币 10.00
合计 200.00 200.00 - 100.00
本次出资存在实际出资人委托名义出资人代为出资的情形,合众有限实际出
资情况如下:
序号 实际出资人 名义股东 双方关系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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