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9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4462 证券简称:扬州华光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浩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董事会任期(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即将届满,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任浩鹏、刘伟彪、周海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丽花、刘颖颖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
公告编号:2024-001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核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一届董事会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丽花、刘颖颖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发布
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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