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4462 证券简称:扬州华光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8: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5-006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462 扬州华光 2025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德恒律师事务所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年度经营状况以及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做出总结,并编制了《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1)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2)。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情
况及对 2025 年度的经营计划,编制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
公告编号:2025-006
配。
(七)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任浩鹏。
(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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