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30 15:50:08 股吧网页版
扬州华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4462 证券简称:扬州华光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以及《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核实,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5

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允、合理,不会严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5 年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未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相关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标准,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标准,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5

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丽花 刘颖颖
2025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