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19:27:30 股吧网页版
张掖丹霞: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74463 证券简称:张掖丹霞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

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与张掖丹霞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向其租赁公司办公场所,根据协议约定每年向其支付办公楼租赁费。暖气费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场所向张掖丹霞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预计金额 622,587.68 元。

2.在公司举办热气球嘉年华等活动前期,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确定由甘肃公航旅(张掖)投资有限公司丹霞明珠酒店管理分公司为公司活动人员食宿保障单位,总费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金额实报实销。预计金额 600,000 元。
3.公司与甘肃公航旅(张掖)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宿舍楼租赁协议,由其为公司提供职工宿舍楼,根据协议约定每年向其支付租赁费。预计金额 272,160 元。
4.公司与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签署商铺租赁项目委托协议,委托其对公司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进行公开挂牌租赁,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其支付费用。预计金额 3,000 元。

5.公司与张掖丹霞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蓄水池及附属设施项目备忘录,约定蓄水池建设完工后,由公司向其收取蓄水池及附属设施的使用费。预计金额 150,000 元。

6. 近年来,张掖七彩丹霞凭借独特地貌吸引游客量持续攀升,传统售检票系统面临购票高峰拥堵、支付渠道分散、对账效率低等难题。针对这一问题在2024 年初,公司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达成战略合作,启动景区信息系统智慧化升级工程。将支付宝、微信、银联等主流支付渠道,实现“一码通
付”,统一接入甘肃银行聚合支付平台,游客无需切换平台即可完成购票、消费,有效缓解高峰时段排队压力,由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先行垫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续费(费率 2‰),后续银企对账后,由公司再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结算。预计产生手续费 1,500,000 元。

7.公司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条款向其收取存款利息。预计金额 1,706,204.43 元。

8.公司与甘肃西部游旅行社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为其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和线上门票代订服务。预计车辆租赁费用 60,000 元,门票代订费用 1,000,000 元。

9.公司与甘肃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为其提供线上门票代订服务。预计门票代订费用 50,000 元。

10.公司与甘肃丝绸之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为其提供线上门票代订服务。预计门票代订费用 80,00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谭建德、杨志刚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张掖丹霞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快速通道北侧

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快速通道北侧

注册资本:10539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
机动车充电销售;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名胜风景区管理;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谭建德

控股股东: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甘肃公航旅(张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丹霞明珠酒店管理分公司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丹霞景观大道北侧

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丹霞景观大道北侧

主营业务:旅游饭店;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停车收费);旅客票务代理;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汽车租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