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4464 证券简称:万耐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万耐特自动化设备股份公司
章程
2025 年 7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五章 董事会......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第七章 监事会......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第九章 通知、公告...... 44
第十章 信息披露...... 4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4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52
第十四章 附则...... 52
无锡万耐特自动化设备股份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无锡万耐特自动化设备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方式设立;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注册资本;(四)经营范围;(五)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六)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无锡万耐特自动化设备股份公司。
公司的名称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艳阳路 2 号。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1,028.56 万元。
第六条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章程所称总经理、副总经理与《公司法》所指的经理、副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本章程所称财务负责人与《公司法》所指的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充分利用现有优势,大力发展测量设备研发生产及其相关产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使公司实力不断壮大,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为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修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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