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464 证券简称:万耐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万耐特自动化设备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无锡万耐特自动化设备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5-015)。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信息披露存在错误,现公司对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勘误。
二、本次更正涉及内容
更正前: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 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
限公司方 式设立;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执照。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
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
文版章程为准。
公告编号:2025-016
更正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 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
限公司方 式设立;在无锡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
业执照。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
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
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更正后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5-017)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无锡万耐特自动化设备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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