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4465 证券简称:冠优达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通冠优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南通冠优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 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
们同意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
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
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9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本次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的薪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作出,董事的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其为公司勤勉尽责,提高决策水平,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故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核查,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参照行业及本地区薪酬水平,本次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勤勉尽责,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效率,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故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南通冠优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葛素云、许永春、张雅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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