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南通冠优达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 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第五章 董事会......17
第一节 董 事......17
第二节 董事会......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七章 监事会......25
第一节 监 事......25
第二节 监事会......2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6
第二节 内部审计......2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7
第九章 通知......2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2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2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1
第十二章 附 则......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冠优达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通冠优达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通市海安市通扬路 29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5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
责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团结、奋进、创新、求实。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磁性材料元件、电子元件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且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在公司登记 机关核准后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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