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6
公告编号:2024-089
证券代码:874466 证券简称:龙能电力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了《浙江龙能电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由于公司拟变更辅导上市板块,公司与辅导机构财通证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重新签订《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2021 年 6 月签订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即终止并不再履行。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
“浙江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公告编号:2024-089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1 年 7 月 12 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
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公司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正式进入辅导期,辅导机构
为财通证券。
(四) 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
基于公司自身发展规划等因素考虑,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申请将上市辅
导备案板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变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辅导备案证监局仍为浙江证监局,辅导机构仍为财通证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21,837,607.16 元和
305,526,950.83 元,平均不低于 1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7.73%,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3,343,018.92 元,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9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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