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3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466 证券简称:龙能电力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
及其进展(终止辅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财通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了《浙江龙能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由于公司变更辅导上市板块,公司与辅导机构财通证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重新签订《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2021 年 6 月签订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即终止并不再履行。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
称“浙江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公司 基于自身发展规划等因素考虑,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计
划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于 2024 年 5 月
公告编号:2025-011
11 日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了变更辅导备案板块的申请。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1 年 6 月 30 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文件予以受理。公司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正
式进入辅导期,辅导机构为财通证券。基于公司自身发展规划等因素考虑,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申请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变更
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辅导备案证监局仍为浙江证监局,辅导机构仍为财通证券。(四) 终止或撤回辅导备案
因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等原因,经与财通证券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
终止辅导协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签订了《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的协议》。
财通证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的申请材料,
浙江证监局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辅导协议>的协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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