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1
证券代码:874466 证券简称:龙能电力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长期资本战略规划的考虑,同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 影响,为提高公司决策和经营效率,高效开展业务,降低运营成本,更好实现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5 日、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申 请公司股票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等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控股股东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的
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的条件:
1、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内,向公司送达或邮寄发送书面申报材 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事宜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
形。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 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 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
(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 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公司异议股东为 1 名,截至目前,还未签署回购协议,异议股东名单如
下:
序号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1 绍兴市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1,630 1.4439%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两者孰高)为参考,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届时与异议股东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等投机行为取得的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取得股份不符合上述回购对象需满足的条件不能成为异议股东,回购义务人对此期间取得股份不承担回购义务。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以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要求。上述回购有效期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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