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4467 证券简称:笛东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实际情况,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公司2024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具备执行相关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能严格遵循独立、严谨、客观、公正、公允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勤勉尽责,在既往提供的服务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为继续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同行业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 及个人工作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薪酬的发放
公告编号:2025-009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制 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 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同行业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 及个人工作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薪酬的发放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制 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安排。
(以下无正文)
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友干、李庆卫、邹萌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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