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4467 证券简称:笛东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拟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席位,经审阅李凤伟女士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职工代表董事职位的任职条件;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3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李凤伟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四届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友干、李庆卫、邹萌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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