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4468 证券简称:晨光电机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能够真实、客
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
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 2024 年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
财务报表》,并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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