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874468 证券简称:晨光电机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控制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而将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活动。
第三条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三)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审慎、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益,科学论证与决策。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五条公司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其他投资行为。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以各类风险投资的发生额总和作为计算标准,并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确定审批权限。
第六条公司进行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较高风险品种的投资活动,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尚未达到应当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低于前款公司董事会决策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八条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九条涉及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投资,除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十条在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决定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有关部门应根据项目情况逐级向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直至股东会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一)项目立项前,首先应充分考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规模与范围,对外投资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调查并收
事会或总经理立项备案。
(二)项目立项后,负责成立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对已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同时可聘请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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