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874468 证券简称:晨光电机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公司经营和运作,防范和化解公司各类风险,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第六条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执行各专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情况。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负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现场审计业务,并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八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为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监督及内部控制披露等。
第二章 内部控制环境
第九条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授权控制)、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方面内容。
第十条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组织架构,确保各项工作权责到位:
(一)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对公司经营进行决策处理;
(三)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对董事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四)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日常经营实施管理;
(五)公司依据经营实际需要设置各职能管理部门。各职能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业务流程,修订并完善业务管理规范,并负责实施;各项职能部门对分公司、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服务,指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第十一条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目标。建立相应的逐级授权、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各级授权要适当,职责要分明。对授权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或不适当的授权及时予以修改或取消。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并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制定人力资源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流程,有效实施各分公司、子公司和全员的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公司内部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的完善。
第三章 经营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旨在帮助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风险类别和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信息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公司实际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工作
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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