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天津恒达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5] 00000432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天津恒达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1-6
前 期 重 大 差 错 更 正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5] 00000432 号
天津恒达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业已审计了天津恒达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科技)2024 年度财务报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恒达科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恒达科技的责任。除了对恒达科技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前期重大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恒达科技 2024 年度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现将恒达科技 2024 年度发生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营业收入履约义务的划分,租赁房屋建筑物财务核算不准确,个别使用权资产折旧核算科目有误,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平台股份支付的递延所得税核算等等问题。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一)2023 年度
1.2023 年 4 月,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销售考古场馆智
慧化系统建设项目软件系统及 5 年运维服务、计算机硬件产品及 5 年维护服务。公司根据硬件产品和软件系统验收单全额确认收入,未单独识别运维服务的履约义务并确认相关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九条相关规定。调减营业收入 700,996.46 元,调增合同负债 700,996.46 元。应交税费调减 105,149.47 元,所得税调减 105,149.47 元。
2. 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财务核算不准确,个别租赁房产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对天津福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 15 号 1-B-301 进行使用权资产核算。使用权资产调增256,356.68 元, 应付账款调增 21,467.89 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调增75,531.41元,租赁负债调增183,624.75,营业成本调减1,808.61元,财务费用调增 13,837.26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 12,238.72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38,873.42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增38,453.5元,应交税费调增 419.92 元
3.公司个别使用权资产折旧核算科目有误。公司租赁位于华苑产业区榕苑路 15号作为库房,折旧计入管理费用,账务核算科目有误。营业成本调增 276,076.41 元,管理费用调减 276,076.41 元。
4. 公司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存在将部分主营业务相关项目交通差旅费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销售费用调增 86,057.96 元,研发费用调减 86,057.96 元。
5.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2022 年 3 月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对员
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按照股份支付进行账务核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将当期股份支付费用进行纳税调增,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前
述会计处理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相关规定不符。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减 807,249.99 元,应交税费调减8,889.96 元,所得税费用调增 351,535.74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464,604.21 元。
6.合同资产对于回款受限的识别进行更正,应收账款调增6,996,960.2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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