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2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
专项核查意见
我公司对推荐的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力材料”)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股转公告〔2023〕347号)(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关于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有关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公司进入创新层适用标准的分析说明
(一)差异化标准: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公司最近两年的净利润情况、公司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股本总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 4,362.48 2,745.31
净利润指标 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02.02 2,655.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3% 18.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6.20% 17.95%
净资产收益率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指标(%) 最近 2 年平均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7.08%
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会计 否
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股本总额(万元) 10,497.5758
公司上述财务指标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共同标准: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一)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
《分层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一)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二)公司治理健全,截至进层启动日,已制定并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已设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并公开披露”。
生力材料2022年末、2023年9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27,468.26万元、31,884.37万元,不为负值。
公司已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并已设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因此,公司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2、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二)不存在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序号 条文规定 是否存在该
情形
第十条第一项: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贪污、贿赂、侵占
1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 否
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第十条第二项: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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