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073
证券代码:874475 证券简称:拓普泰克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告编号:2024-073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经审计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财务及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对相关管理建议书给以回复,并对落实情况予以监督;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有权单独召集审计师会议;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有权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有权召集公司内控制度有关部门会议;
(七)在董事会通过后,实施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八)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董事会办公室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公告编号:2024-073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审计委员会履行第八条所述职责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办公室或相关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它相关事宜。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审计召集人应当自接到提议后三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另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
委员会成员应依据其自身判断,明确、独立地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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