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874475 证券简称:拓普泰克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1、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3、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三条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投资决策及程序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有权审议并决定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五条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上且超过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4、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涉及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投资,除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
2、对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及实施进行管理与监督;
3、负责跟踪分析新增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
4、与公司财务部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5、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九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1、投资单位或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对项目可行性作初步的、原则的分析和论证。
2、可行性报告草案形成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初审。
3、初审通过后,编制正式的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投资各方情况、市场预测和公司的经营能力、采购、生产或经营安排、技术方案、设备方案、管理体制、项目实施、财务预算、效益评价、风险与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4、将可行性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论证,并签署论证意见。重大的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5、可行性报告通过论证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6、可行性报告获批准后,责成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与对方签订合作协议和合作合同。
7、合作合资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的原则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章程,并将审批的所需文件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章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对外投资项目一经确立,由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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