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目 录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第 3—11 页
三、附件......第 12—15 页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2 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3 页
(三)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4—15 页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407 号
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泰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拓普泰克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拓普泰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拓普泰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拓普泰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
〔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拓普泰克公司 2021 年-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
35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2023 年 1-9 月、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
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 重要前期差错基本情况
经公司自查,2021-2024 年 6 月期间,公司存在将部分非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全部计入
研发费用的情形,公司对研发费用进行再次梳理,对部分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非研发活动的非全职研发人员,同时相关工时无法合理分摊的,不应计入研发费用。
(二)重要前期差错的具体调整情况
为更准确的反映各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 2021-2024 年 6 月的财务报
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减报告期的研发费用,调增管理费用,同时对已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进行调减,调整各期的所得税费用。
受影响的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影响数(期末数/本期数)
项目 2024.6.30 2023 年 2023.9.30 2023.6.30 2022 年 2021 年
应交税费 663,297.83 557,252.26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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