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2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4477 证券简称:航特装备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签署了《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书》,辅导机构为长江保荐。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4年2月1日,长江保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长江保荐。
(三) 完成辅导备案
湖北证监局于2024年2月21日受理公司辅导备案材料,公司辅导机构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变更为长江保荐。本次变更辅导机构的同时亦改变公司辅导期起始日,公司辅导期自2024年2月22日起持续计算。
公告编号:2024-012
(四) 变更辅导机构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与海通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辅导协议,双方于2024年1月22日签署相关终止协议,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海通证券终止对公司的辅导工作,并于2024年1月24日向湖北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备案申请,终止辅导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2024年1月31日,公司与长江保荐签署了辅导协议,聘请长江保荐担任公司上市的辅导机构,并于2024年2月1日向湖北证监局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材料。湖北证监局已于2024年2月21日受理了辅导机构变更的备案材料。至此,公司辅导机构由海通证券变更为长江保荐,本次变更辅导机构的同时亦改变公司辅导期起始日,公司辅导期自2024年2月22日起持续计算。
(五) 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
2024年10月21日,辅导机构向湖北证监局报送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发行上市申报板块的说明》,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4年10月22日,湖北证监局已通过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接收本次变更辅导备案板块的相关资料,并确认公司拟申报板块变更为北交所,上市辅导机构未变更,仍为长江保荐。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辅导机构长江保荐分别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7月3日、2024年10月9日向湖北证监局报送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
公告编号:2024-012
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辅导工作正常开展。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752.93 万元、6,392.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7.27%、8.95%,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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