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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九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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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
九期)
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或“航特装备” 或
“公司”) 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长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书》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
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航特装备的辅导机构为长江保荐、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所”)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源律
所”)。根据长江保荐与航特装备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本辅导期内,
因工作安排调整的原因,孙越、黄沛帆先生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 上述人员调
整后,辅导小组成员为: 丁梓、 谌龙、 何宇翔、郭宇莱 4 名人员。 其中, 丁梓、
谌龙为保荐代表人, 丁梓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参与本期辅导人员均已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
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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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荐与航特装备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通过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提交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中国证监会网上
办事服务平台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网站上对航特装备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
示。 本期为第九期辅导,辅导期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在众华会所、 嘉源律所的协助下, 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依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采取
专项问题讨论会、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辅导对象自学、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等
多种方式进行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针对北交所的相关要求,长江保荐梳理了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相
应的整改措施。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期辅导工作取得
了预期效果。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 关注辅导对象经营和合规情况
本辅导期内, 长江保荐持续跟踪辅导对象的业务经营和发展的情况,并持续
关注辅导对象经营业绩、发行上市审核政策动态等对辅导对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重大影响的因素。 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
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2、 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督促公司进一步建立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
度,强化人员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
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的要
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众华会所和嘉源律所与长江保荐相互配合,根据辅导对象的实
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已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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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有关规定完成了预定的辅导工作,本阶段上市辅导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
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与辅导对象进行了积极沟通和
探讨,并对辅导对象内控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目前辅导对象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进行了相应整改,
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仍存在一定优化和提升的空间。 后续
辅导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将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不断优化内控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持续引导辅导对象学习新三板挂牌
公司及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指引、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督促辅导对象了解和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和信息披
露方面的要求。进一步辅导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提高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对
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有效
执行,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的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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