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4478 证券简称:超晶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西安超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终止辅导)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财通证券、海通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3 年 3 月 27 日,西安超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西安超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西安超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
“陕西证监局”)报送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财通证券、海通证券;因公司战略发展调整,2024年 1 月 10 日,公司向陕西证监局申请变更拟上市板块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3 年 3 月 28 日,陕西证监局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公告编号:2025-013
所科创板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予以受理,并于当日完成备案。2024 年 1 月 10 日,
因板块调整,陕西证监局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状态予以更新,公司持续接受财通证券及海通证券的辅导。
(四) 终止或撤回辅导备案
根据公司自身资本市场战略发展调整,经与财通证券及海通证券友好协商,
三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辅导。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签署了《西安超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的协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超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之协议书》。财通
证券及海通证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了终止辅导备案申请材
料,陕西证监局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备案。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西安超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的协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超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之协议书》;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西安超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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