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1
工大开元环保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大开元环保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 号)
二零二四年七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工大开元环保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环保”或“公司”)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国元证券”)收到贵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工大开元环保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贵公司要求,开元环保、国元证券、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中所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工大开元环保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修订部分,已经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补充披露及修改,现逐条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补充披露、修改的内容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1. 关于业务及合规性 ...... 3
2. 关于历史沿革 ...... 74
3. 关于业务与业绩 ......118
4. 关于应收账款 ...... 165
5. 关于存货 ...... 186
6. 其他事项 ...... 196
1. 关于业务及合规性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资质及特许经营权;(2)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获取业务;(3)公司存在使用外协、劳务分包、外包的情况;(4)公司存在土地实际用途与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用途不一致、部分租赁房产即将到期、不动产被抵押的情况。
(1)关于资质。请公司:①说明公司业务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尤其是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许可及备案),公司业务资质是否齐备、相关业务是否合法合规;②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若存在,请说明公司的规范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③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资质将到期的情况,若存在,请说明续期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若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请披露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④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供应商、运输及储存服务供应商)和客户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公司的采购及销售活动是否合法合规;⑤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公司承接项目的金额、完成情况、与发包人等是否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停业、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等风险。
(2)关于特许经营权。请公司:①说明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背景、过程、履行的程序、公司的权利义务及对公司的影响,是否合法合规;②结合特许经营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特许经营权协议主要内容,说明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权有效期内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协议,若可以,请说明具体规定或约定情形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③说明在公司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内,是否存在授权方授予其他单位特许经营权的情形,是否存在特许经营区域不明或交叉重叠的情形,公司是否因此与授权方存在相关纠纷,对公司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④说明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将相关协议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公司,公司运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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