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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6 17:45:42 股吧网页版
海菲曼: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874481 证券简称:海菲曼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线上会议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边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庄志捷、冯宝山、杨权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2,808,320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1,921,248 股(含本数)。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4,729,568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分别投资于先进 声学元器件和整机产能提升项目、监听级纳米振膜及工业 DAC 芯片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全球品牌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资金缺 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计划利用募 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将由发行后新老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内本次发行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在北交所上市。
(11)其他事项说明(如适用)

最终发行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 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宝山、杨权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规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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