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6
公告编号:2024-075
证券代码:874481 证券简称:海菲曼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经事后审查发现公告内容有误,现对公告中的内容进行更正。
一、更正内容
(一)更正前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 . . . . .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内本次发行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在北交所上市。
(二)更正后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75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 . . . . .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内本次发行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在北交所上市。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与本公告同时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公司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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