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874481 证券简称:海菲曼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边仿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424,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因公司全体股东均现场出席会议且选择现场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未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未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对相关决议的有效性不构成实质影响。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3 人,董事庄志捷、冯宝山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代正伟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发行底价为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分别投资于先进声学元器件和整机产能提升项目、监听级纳米振膜及工业 DAC 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球品牌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将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内本次发行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在北交所上市。
(11)其他事项说明
最终发行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424,9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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