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111
证券代码:874481 证券简称:海菲曼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3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边仿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涉及到的审阅报告须尽快报出,属于紧急事项,应尽快召开会议,此次会议以电子通讯方式于会议前一天发出。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庄志捷、冯宝山、杨权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公告编号:2025-11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5 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 1-9 月财务报表及附注,并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审阅。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紧急事项,须尽快召开会议并报出审阅报告,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宝山、杨权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附注,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5-112)。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111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宝山、杨权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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