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公告编号:2025-118
证券代码:874481 证券简称:海菲曼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上市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延长至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118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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