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129
证券代码:874481 证券简称:海菲曼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认定庄志捷、曹辰、庄展提、庄志兵、杨澄、宋绯飞、王虹、孙靖怡、刘健、刘申昱、DUAN HANLUN、GAO MENGLIN、李波、胡生辉共 14人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公司于 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 26日将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对拟认定庄志捷、曹辰、庄展提、庄志兵、杨澄、宋绯飞、王虹、孙靖怡、刘健、刘申昱、DUAN HANLUN、GAOMENGLIN、李波、胡生辉共 14人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公司于2025 年 12 月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庄志捷、曹辰、庄展提、庄志兵、杨澄、宋绯飞、王虹、孙靖怡、刘健、刘申昱、DUAN HANLUN、GAOMENGLIN、李波、胡生辉共 14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拟认定的核心员工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示期内无异议,同意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5-129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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