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874483 证券简称:基因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基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基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普通股同意股数 78,705,6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基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基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基因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基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审
核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经股转公司同意挂牌。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基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紫月路 505 号。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595,166.00 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认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依法登记。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追踪生命科技前沿,用创新生物技术及产品为提高生
命质量服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物医学材料及医疗器械的研发与生
产(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为限),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普通化学及生物试剂(除危险品);销售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为限),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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