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78
证券代码:874484 证券简称:中裕铁信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相关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本次发行上市的要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切实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如未能履行,将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如下:
一、公司承诺
1、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承诺可以继续履行且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将继续履行承诺;如承诺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将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告编号:2025-078
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人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本公司/本人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承诺可以继续履行且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本公司/本人将继续履行承诺;如承诺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本公司/本人将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就该等损失予以赔偿。
(3)如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本公司/本人不主动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但本公司/本人转让股份有利于相关承诺及补救措施的履行或有利于公司及中小投资人利益的除外),涉及赔偿责任的,本公司/本人同意公司扣减本公司/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5)本公司/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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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为准。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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