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公告编号:2025-100
证券代码:874484 证券简称:中裕铁信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东方投行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签订了《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
称“河北证监局”)报送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东方投行。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4 年 1 月 3 日,河北证监局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
予以受理。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进入辅导期,辅导机构为东方投行。
(四) 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
公司基于自身经营状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审慎考虑,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向河北证
监局提交了将辅导备案板块变更为北交所的申请。2025 年 4 月 11 日,河北证监
公告编号:2025-100
局已确认公司辅导板块变更至北交所。
(五) 通过辅导验收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冀证监函〔2025〕278 号,公司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河北证监局的辅导验收。(六) 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 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
东方证券已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关
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
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今后将由东方证券作为辅导机构并开展辅导工作。
因此,公司由东方投行转为东方证券作为辅导机构并开展辅导工作。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 86,012,568.56 元、95,721,505.29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分别为 8.88%、12.06%,,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
公告编号:2025-100
市情形。
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 12 个月,公司须在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时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并获审议通过后方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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