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111
证券代码:874484 证券简称:中裕铁信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举行了专门会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加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独立董事邸丛枝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查阅相关资料,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华支行申请办理保函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保函业务,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华支行申请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20000 万元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111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志群、徐洪春、邸丛枝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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