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5
4-1-3 申请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确认意见
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设立,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含义与《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及历次股份变动
(一)2010 年 12 月,保时龙有限设立
2010 年 7 月 27 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02130023-1)名称预先登
记[2010]第 07270001 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为“无锡市保时龙塑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20 日,保时龙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无锡市保时龙塑业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
2010 年 12 月 22 日,无锡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方正(2010)
验字 184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12 月 22 日止,保时龙有限己收到股东
许国民、许超、朱华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100%,均以货币出资。
2010 年 12 月 22 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核发(02130606-1)公
司设立[2010]第 12220006 号《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保时龙有限设立。
保时龙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许国民 50.00 货币 50.00%
2 许超 20.00 货币 20.00%
3 朱华 30.00 货币 30.00%
合计 100.00 —— 100.00%
公司设立时许超、朱华所持公司股权系为许国民代持,代持的具体形成情况如下:许超是许国民的儿子,朱华届时是许国民姐夫,公司设立时许超、朱华实缴出资至公司的 20 万元、30 万元资金均由许国民提供,许超、朱华系为许国民代持公司股权。
(二)2011 年 4 月,保时龙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4 月期间,许国民与蒋吕平、邹家民、赵明三人共同
承包无锡鼎盛精密塑胶的射出成型和精密模具的设计开发项目业务(简称“鼎盛注塑部”),根据各自提供的承包资金、业务管理贡献等因素,约定各方的份额占比分别为 40%、20%、20%、20%。
2011 年初,承包各方考虑扩大生产规模,无锡鼎盛的生产场地难以满足扩产需求,因此承包各方协商后决定自 2011 年 4 月起以保时龙的名义开展原先的射出成型和精密模具业务。基于各方权利、义务保持一贯性的原则,各方在保时龙的股权份额比例仍然分别为 40%、20%、20%、20%。考虑到四人将持续合作,故本次各方对保时龙的股份进行划分时,邹家民、蒋吕平、赵明暂未向许国民支付保时龙的股权转让款。
因此,自 2011 年 4 月起,保时龙有限工商层面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但
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许国民 40.00 40.00%
2 邹家民 20.00 20.00%
3 蒋吕平 20.00 20.00%
4 赵明 20.00 20.00%
合计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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