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湖北翔驰运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关于湖北翔驰运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湖北翔驰运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现对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湖北翔驰运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 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2022 年、2023 年、
2024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436.68 万元、14,042.52
万元和 3,490.18 万元,销售具有季节性;毛利率分别为41.41%、48.23%和 46.7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产品结构类型不同;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占营收比例较高,分别为 75.60%、79.93%和 71.74%。

请公司:(1)具体说明公司收入的季节性特点,按月份说明收入金额和占比,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说明是否存在集中于 12 月、1 月确认收入的情形,如有,请列示12 月、1 月相关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2)按照具体产品类别说明公司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差异情况,结合公司技术优势、定价、成本控制等因素,量化分析公司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经营规模、所属国家或地区、销售区域、销售产品、与公司合作历史、是否与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或框架协议;(4)结合公司期末在手订单、2024年全年经营情况(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和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分别说明针对营业收入和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核查方式及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性测试等的金额和比例,对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3)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核查境外销售有关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律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核查
境外销售有关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第一大客户。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前五
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85.92%、82.70%和 86.62%,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50.88%、60.53%和64.19%,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与第一大客户 Nidecker 签署了排他性生产协议,约定协议期间内,公司只能为其生产后入式可倾斜高背款固定器,合同有效期为 5 年;报告期内,
该款产品带来的收入占公司收入比例分别为 8.16%、24.43%和 39.34%,占公司收入总额比例较高。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实控人、经营规模、开始合作时间、合作背景、是否签订框架协议、定价方式、结算模式、复购情况、期后订单签订情况等,说明主要客户与公司合作是否稳定;(2)具体说明公司与第一大客户签署排他协议的主要约定内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具体影响;说明公司对第一大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影响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报告期后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合同签订情况;(3)说明公司减少客户依赖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报告期及期后的新增客户及与新增客户的订单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关于存货。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分别为
1,830.25 万元、2,478.11 万元和 4,301.88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且报告期内金额波动较大。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内的存货账龄结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计提充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2)说明报告期内存货持续大幅增长是否有在手订单相匹配,结合公司期后存货结转及销售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滞销风险;(3)说明公司存货管理的具体措施,相关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结
合存货监盘及替代程序执行情况等详细说明存货核查方式、核查范围(比例)及核查结论,对存货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4. 关于公司治理。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
章龙、王春夫妇,二人控制公司全部股份。

请公司说明:(1)关于决策程序运行。结合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下同)及在公司、客户、供应商处任职或持股情况(如有),说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