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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7:25:02 股吧网页版
洁华股份: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487 证券简称:洁华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制定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
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也不得担任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事。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
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第六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第七条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
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如需增补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出任,余任监事会应当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如需增补的监事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余任监事会应当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第八条 监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
辞职生效或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等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但不少于 2 年。

第九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可
以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如暂不设监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
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決
策。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
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十四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
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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