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487 证券简称:洁华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6 年 4 月 14 日;
原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变更后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自 2026 年 4 月 14 日起,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续督导主办券商由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变更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承销保荐”)。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信建投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协助公司完善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勤勉尽责的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本公司与中信建投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
督导协议,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签订了解除持
续督导的协议。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于 2026 年
公告编号:2026-004
3 月 20 日与中信建投签订《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之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解除协议》;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与长
江承销保荐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均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关于
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由长江承销保荐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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