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4487 证券简称:洁华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2 月 14 日,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及其他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2025 年 3 月 1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洁华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及其他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2025 年 4 月 1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同意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546 号)。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
公告》。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
结果暨提前结束认购公告》。
2025 年 4 月 18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认购出具了天健验
〔2025〕88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已收到认购人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30,000,000 元。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5年5月1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经公司第
公告编号:2026-014
一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后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该事项已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时任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211023229200187357
认购对象已在规定认购期限内按照要求将认购款足额汇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账户管理费净额 40,659.71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040,659.71
三、本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040,659.71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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