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4487 证券简称:洁华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
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浙江洁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续聘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要求,并且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况后决定的,是公正的、合 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同意继续聘 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对日常性关联交易往来情况进行 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本次预计事项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理、交易定价公
公告编号:2026-019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公司预计 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三、《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 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四、《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该预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 且拟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因此,我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预计 担保事项。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事项。
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七、《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公告编号:2026-019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 度薪酬方案。
八、《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本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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