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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3


关于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六期)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思德”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谢顺利、刘劭谦、刘奇霖、陈陆、李天尧、冯杨、盛遇宗、冯怿、周建朋、方士奇10 人组成。上述人员均具备有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利思德的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

中信建投证券根据有关规定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通过组织自学、现场沟通、辅导培训、中介协调会等方式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

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主要辅导工作内容如下:

1、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辅导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中信建投证券与公司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协同律师重新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开展了对辅导对象、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和调查;

中信建投证券辅导人员就利思德历史沿革、基本情况、业务和技术、财务状况、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和公司战略规划等方面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并形成了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相关要求的底稿文件。

辅导小组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中的相关规定,对辅导对象的相关情况逐一开展核查和落实,并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撰写和更新。

中信建投证券对利思德履行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的内核程序,对辅导机构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方式进行了详尽的内部核查。
2024 年 3 月 28 日,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主办券商与利思德共同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规范运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与公司相关人员持续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答和解决,针对公司融资、研发计划以及其他资本运作计划对公司上市发行条件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就最新的监管形势、审核动态情况及案例、监管重点关注问题等事项与公司沟通交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实现持续的规范运行。

3、对董监高、股东进行知识讲解

本辅导期内,根据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辅导工作小组制订了详尽的辅导计划安排,并从证券市场与资本运作、董监高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规范三个方面对利思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讲解,为其进行答疑解惑,促使其理解发行上市相关的法规和制度。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的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邀请会计师、律师共同参与了利思德的辅导工作,包括:召集辅导会计师、律师对利思德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就重要问题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对利思德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就发现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具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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