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6
关于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 2024 年 4月 15日下发的《关于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思德”、“申请挂牌公司”或“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已会同公司、律师、会计师进行认真讨论,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公司及主办券商对上述审核问询函进行如下答复,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注释如下: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审核问询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涉及引用公开转让说明 楷体(不加粗)
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涉及修改公开转让说明 楷体(加粗)
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目录
问题1.关于业务合规性...... 3
问题2.关于历史沿革...... 31
问题3.关于研发与知识产权...... 47
问题4.关于股权激励...... 61
问题5.关于土地房产...... 81
问题6.关于公司业绩...... 88
问题7.关于主要客户...... 131
问题8.关于其他事项...... 146
问题1.关于业务合规性
(1)公司主营业务为阻燃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化工品贸易业务,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公司生产过程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乙烯,2023 年公司乙烯用量达到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规定使用量,公司实际于 2024 年 3 月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3)公司有机次磷酸盐阻燃剂系列产品技改升级及扩建项目待环评验收;(4)公司2023 年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请公司:(1)关于生产经营。补充说明①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②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公司生产名录中的相关产品,请明确未来压降计划;③公司是否存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公司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④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2)关于环保事项。①公司现有工程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公司的已建、在建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②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③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的技术或工艺先进性、是否正常运行、达到的节能减排处理效果以及是否符合要求、处理效果监测记录是否妥善保存;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
出情况,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④公司最近 24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公司环保情况的负面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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