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4488 证券简称:利思德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夫、袭锴、殷勤俭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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