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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1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思德”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谢顺利、刘劭谦、刘奇霖、盛遇宗、冯怿、方士奇 6 人组成。本辅导期内,因工作安排调整等原因, 陈陆、冯杨、周建朋退出辅导小组,其他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均具备有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辅导时间及方式

1

利思德的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

2

中信建投证券根据有关规定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通过组织自学、现场沟通、辅导培训、中介协调会等方式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

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主要辅导工作内容如下:

1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督促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健全运行,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转,督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范围。

2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协助公司依据自身优势和特色制定健康增长的目标与规划,旨在增强公司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3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向辅导对象传达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让辅导对象对于北交所的最新政策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针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调整公司资本运作计划,论证公司后续上市的可行性。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的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邀请会计师、律师共同参与了利思德的辅导工作,包括:召集辅导会计师、律师对利思德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就重要问题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对利思德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就发现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目前正在全力开拓业务,拓展销售渠道,同时严格按照北交所的上市标准规范运作。由于 2024 年公司经营业绩压力较大,公司与辅导工作小组将依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相关监管要求综合分析和评估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督促公司对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制定相关制度或规程,形成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公司将根据业绩发展、行业竞争情况和公司治理规范等因素,进一步确定上市计划的时间表。

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持续进行全面的财务核查及法律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了解行业最新政策、关注诉讼进展、规范企业内控、持续执行资金流水核查、股东核查、分析财务数据等。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中信建投证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辅导对象合法规范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1

在下一个辅导阶段,中信建投证券仍然指派谢顺利、刘劭谦、刘奇霖、盛遇宗、冯怿、方士奇作为辅导对象的辅导工作人员。

2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将围绕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与规范运作、有效执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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