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关于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二期)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思德”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谢顺利、刘劭谦、刘奇霖、盛遇宗、冯怿、方士奇 6 人组成。上述人员均具备有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利思德的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
2、辅导方式
中信建投证券根据有关规定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通过组织自学、现场沟通、辅导培训、中介协调会等方式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
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主要辅导工作内容如下:
1、持续关注业务发展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针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及阻燃剂新产品布局情况与辅导对象进行沟通,协助公司对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进行梳理,督促公司围绕主业稳步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2、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持续协助辅导对象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督促辅导对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治理优化需求,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转,督促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范围。
3、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动态
本辅导期内,针对辅导期内的资本市场动态与最新监管政策,辅导工作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充分理解并贯彻当下“严监严管”的监管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的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邀请会计师、律师共同参与了利思德的辅导工作,包括:召集辅导会计师、律师对利思德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就重要问题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本次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的变动情况
在本次辅导期内,利思德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而进行了正常换届。同时,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治理优化需求,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步废止《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增加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换届及公司治理调整完成后,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名单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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