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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0 17:24:01 股吧网页版
美德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代码:874489 证券简称:美德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年报信息披露存在其他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等情况,或出现被监管 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公告编号:2025-061

他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报告内容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年报内容的要求、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证券监管部门、北交所认定为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和子(分)公司负责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

公告编号:2025-061

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况,公司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五)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六)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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