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489 证券简称:美德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
理制度(2025 年 4 月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 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大连 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及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关联方资金,为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者以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关联方。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当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得与关联方存在机构混同等影响公司独立经营的情形。
第八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与关联方因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九条 公司在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应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十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四)要求公司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
(五)要求公司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六)要求公司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七)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或者对价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
(八)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九)要求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往来款向其提供资金;
(十)因交易事项形成资金占用,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期限内予以解决的;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十二条 如发生公司关联方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公司资金的方式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公司应立即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并按期履行,若关联方接到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后拒不偿还的,公司董事会应立即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关联方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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