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8:22:21 股吧网页版
美德乐:公司章程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489 证券简称:美德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称公司)。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公司由“大连美德乐工业组装技术有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公司”通过净资产折股方式整体变更设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立,在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912102826914011955。

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全
程。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由 中文全称: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大连美德乐工业组装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通过净资产折股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 英 文 全 称 : Modular Industrial
股份有限公司。 Automation Co., Ltd.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五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普兰店
中文名称: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 经济开发区海湾工业区;邮政编码:
有限公司 116200。

英 文 名 称 : Modular Industrial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Automation Co.,Ltd. 56,123,267 元。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普兰店经济开发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区海湾工业区 司。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5,612.3267 万元。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人。

司。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代表人。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承担责任。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董事、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